SY溫馨提提大家,無論自用、持有或販賣毒品均屬違法,千祈唔好誤墜法網,如果有任何查詢/需要幫手,歡迎搵我哋傾傾。
案情指出:司警早前接獲情報指有一名菲律賓男外僱在氹仔涉嫌販毒,派員跟進調查。前日上午七時,司警到上述第一名嫌犯位於氹仔的住處外圍監視,約四十五分鐘後,該嫌犯離開住處,司警見時機成熟上前表露身份截查,當場在其斜孭袋檢獲六小包冰及一小包大麻。隨後,司警將其押返住處搜查,在屋內一書櫃再檢獲兩小包大麻及疑吸毒工具。
司警在屋內發現上述第二名嫌犯,在其床上檢獲疑吸食冰毒工具。經查問,第二名嫌犯供稱由第一名嫌犯免費提供冰毒予他吸食。司警根據資料,同日下午一時,在氹仔一處街上截獲上述第三名嫌犯,當場在其背包檢獲疑吸食冰毒工具及電子秤。經查問,三人均供認有吸毒習慣,但均否認販毒。第一名嫌犯供稱是向第三名嫌犯購買毒品,過去已購買了兩至三次,早前便用一千元購買約半克冰毒及吸毒工具。三人經尿液檢測,對相關毒品均呈陽性反應,顯示曾吸食有關毒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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